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各部门制定的《2017年目标任务书》,为客观考核评价各部门第三季度工作业绩,进一步促进员工个人的不断成长与提升,中心决定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绩效考核工作。
一、考核期
2017年7月~9月。
二、考核范围
1.部门考评
2.个人考评:在职事业、企业编制员工;其中部门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试用期内员工不参加本次考核。
三、考核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2017年目标任务书》中KPI/KRA指标的第三季度完成情况和部门职能职责,于10月9日12:00前通过OA系统/审批流转/起草申请/绩效类,填写部门负责人第三季度述职报告。
2.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2017年目标任务书》中的考核周期及完成日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第三季度的绩效指标进行考核,部门通过OA系统/审批流转/待我审批,进行评定提交。
3.各部门于10月10日17:00前自行组织内部员工进行第三季度绩效考核工作,个人考核以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为主,对照部门目标任务书及岗位职责进行总结。其中,岗位所在部门未发生变化的员工,通过OA系统/审批流转/起草申请/绩效类,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评定表;岗位所在部门发生变化的员工,请填写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评定表(附件1),并提交原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定,评定后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中心人力资源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