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防控与工作总结报送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424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业务交流与借鉴,结合中心实际,现就疫情防控及工作情况报送做如下调整说明:

一、疫情防控情况

实行周报制度,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员工的健康状况、思想动态、外出审批备案,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信息摸排、志愿服务等工作情况。

二、业务开展情况

报送周期由周报调整为月报;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开展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以及创新开展业务工作的情况等。报送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数字详实,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为宜;对于突破性、创新性的工作,可单独形成材料随时上报,由中心统一组织对外宣传。

三、执行时间

62030日的工作合并报送,报送时间为6301700前;7月份起,执行工作月报,报送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的900前。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汇总整理,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教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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