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7浏览次数:685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0年节假日安排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要求,按照中心工作实际,现将中心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及假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心定于116日至212日放寒假,期间安排轮休,213日(星期四)开始上班。

各学院(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工作实际,协调好员工的工作与休假,并于114日前通过OA系统“审批流转-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填报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青岛校区、东营校区相关楼宇实行封楼管理,封楼时间定为121日至130日。

二、假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逐级安全责任

各学院(部门)要将安全稳定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推进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中心-学院-部门(区域)逐级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维护中心安全稳定。

(二)突出安全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放假前,各学院(部门)要做好本学院(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是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安全稳定工作防范能力,从源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学生宿舍安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并立即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管理学生的部门要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三)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各学院(部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指导,加强干部员工党性教育引导,强化思想阵地、网络舆论阵地、文化阵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围绕员工及学员、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把握舆论主导权,做好舆论引导,同时要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中心和谐稳定。

(四)加强应急处置,切实强化值班岗位责任

各学院(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三、假期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附件: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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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