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中心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新政策

发布者:贾爽爽发布时间:2021-12-20浏览次数:458


1220日,教育发展中心党委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

教育发展中心党委书记马国刚领学。他从《规定》出台的历史背景与重要意义入手,对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办学职责、业务范围界定,特别是办学过程中涉及项目立项、招生宣传、合作办学、合同签订、教学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监督监管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阐释与解读。会议指出,《规定》1990年以来教育部在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出台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也是历史上针对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要求最系统、管理最严格的一份文件,为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未来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努力方向。

会议同时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规定》要求,对当前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剖析。为更好地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中心下一步将尽快成立专职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阶段、按计划地扎实推进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实到位、业务开展平稳有序。

会议强调,教育部近期密集开展网络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组织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等,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新时期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更加关注,提出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举措更实,规范办学、内涵发展的导向更加明显。当前,中心各业务板块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要坚决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办学政策的新规定新要求,积极对接国家战略与社会需求,率先推动继续教育深层次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中心业务模式创新,迅速抢抓发展机遇,奋力开创我校继续教育“十四五”发展的新局面。(供稿人:贾爽爽  摄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