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丹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674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梳理中心资产现有和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内部控制工作要求,拟组织开展2020年资产盘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查范围

中心使用、闲置及待报废的所有设备家具(截至20201125日)。

二、进度安排

(一)台账整理(20201125-20201127日)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设备家具信息台账,以责任区域和责任部门为单位对台账进行分类整理,制定各资产管理责任区域盘查清单,作为本次资产盘查数据依据。

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二)现场核查(20201128-20201215日)

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牵头、各资产区域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分管责任区域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对账实不符、信息错漏等情况进行信息矫正,对待维修、待报废及闲置资产进行登记备案。

责任单位:各资产区域管理部门

(三)总结整改(20201216-20201230日)

1.汇总、分析核查数据,更新完善学校资产数据台账,形成资产盘查报告,编制盘点差异表,报中心审批。

2.落实资产区域分级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各级职责,组织签订2020年资产管理责任书。

3.根据学校、中心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维修故障损坏资产,合理调配闲置资产,妥善处置待报废资产。

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各资产区域管理部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资产盘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到全面彻底、准确无遗漏,确保本次资产盘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育发展中心

20201125